北京商报讯(记者付斌)为有效解决农村地区过期食品问题,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农村食品经营者临期食品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和《农村食品经营单位重要消费节点备货管理风险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明确不同保质期食品的"临期"界定标准,并提示农村食品经营单位重要节点进货量不宜超过日常3倍,从源头上防范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问题。
此次发布的《工作指引》,聚焦临期食品界定不清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明确了不同保质期食品的临期界定标准,指导农村食品经营单位通过设置销售专区、优化食品标识、及时处置过期食品等方式加强管理。
《风险提示》则关注在重要消费节点容易出现的商品积压等问题,建议农村商超、食杂店、餐饮店等食品经营单位,对库存商品实行“先进先出”管理,及时清理临期、过期食品和原料,有效减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此次出台的《工作指引》和《风险提示》,是北京市正在开展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举措,为农村食品经营单位提供了明确的管理规范和操作指引,助力提升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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