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谷公告,公司于4月3日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奥园非经营性占用奥园美谷资金情况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奥园美谷未按规定在相关临时报告中予以披露。湖北证监局拟决定:一、责令奥园美谷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00万元;二、对胡冉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80万元;三、对林斌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80万元;四、对陈志斌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80万元;五、对冷阳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80万元;六、对马军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50万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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