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安部网安局
当下信息网络技术飞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在网络上发布高薪“兼职”广告,其真实目的是为了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典型案例
“兼职陷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王某某等人通过朋友圈、校园群组等方式招揽兼职,后利用兼职人的身份信息注册网络虚拟账号进行实名认证,后将已实名认证的网络虚拟账号进行出售从中获利。2024年4月,王某某团伙被天津津南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查获非法获取公民信息一批。现该团伙三名成员已被津南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链接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网警提示
兼职时要查询企业资质,不拍手持证件照,不透漏验证码,不装来路不明APP,网络安全无小事,共筑防线方能守护信息网络时代安宁。
素材| 天津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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