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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正当价格行为,西安美莱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被警告,被处罚1.5万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3 11:12:00    

近日,信用中国(陕西)通报,因不正当价格行为,西安美莱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被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警告,处罚15000元。

来源:信用中国(陕西)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西安美莱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不正当价格行为违反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2025年4月11日,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以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对西安美莱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1.警告;2.罚款15000元。

华商报大风新闻此前报道,32岁女子7年做医美花220多万“做坏了”,投诉才知11名医生无主诊资质,状告医美医院索赔788万元

8年前,24岁的她想了解丰胸,便选择了离家近的西安美莱医学美容医院咨询,没想到这些年来花了220多万元做各种美容却“做坏了”,还背上100多万元贷款。去卫健部门投诉才知,给自己治疗的18名医生中11名都没有主诊资质,且存在医疗器械超范围使用问题。

据了解,这11人中, 8人违规,但已过处罚时限,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还有2人在上级医生指导下协助诊疗,符合规定。还有1人,王某,2018年10月11日执业地址注册至西安美莱医学美容医院,张女士诊疗时间为2018年10月14日至2024年2月2日,不具备美容主诊医师条件。王某违反了《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该局于2024年6月28日对西安美莱医学美容医院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

此外,西安美莱医学美容医院存在超范围使用医疗器械问题,违反了《医疗器械监临床使用管理办法》,莲湖区卫健局于2024年6月28日责令该单位改正,给予警告。



近期陕西5家医院被处罚,除西安美莱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外,另外四家医院为:

宝鸡蔡家坡医院: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不合理收费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宝鸡蔡家坡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不合理收费、串换收费、过度检查等违法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涉及金额155633.13元。上述行为、金额经当事人确认无误,且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

宝鸡市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宝鸡蔡家坡医院作出如下处罚:1.责令退回医保基金155633.13元;2.处以1.1倍行政罚款171196.44元。


安康市中心医院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安康市中心医院给患者进行手术,有门诊电子病历记录,门诊病历仅记录有主诉、检查项目、开药记录和1份彩色多普勒超声报告单,现场检查无患者手术同意书和手术记录。手术同意书和手术记录都属于病历的一部分,安康市中心医院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对安康市中心医院罚款10000元。


西安莲湖天颐堂中医医院违规发布药品广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西安莲湖天颐堂中医医院在微信公众号发布药品广告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2023)》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五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西安莲湖天颐堂中医医院罚款30000元。


汉中百寿健康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违规开展互联网诊疗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汉中百寿健康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存在违反规定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行为。

汉中市汉台区卫生健康局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一、四项、《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汉中百寿健康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1.警告;2.罚款12000元。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婧 B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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